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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撰寫與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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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壹、相關法規
貳、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撰寫
參、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
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注意事項彙編
一、共通性原則
二、各業別特殊注意事項
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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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相關法規 一、廢棄物清理法
二、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三、主要相關法規
四、其他相關法規
五、相關函示及作業程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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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廢棄物清理法
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
書,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
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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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條第1項規定所稱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
關事項變更之情形:
1.新增或改變產品製造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足致
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10% 。
2.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方法或設施改
變者。
3.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或營運擴增及其他改變,足致
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者,足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
數量增加逾10% 。
二、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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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12條第2項規定廢清書所載基本資料、原物料、產品或
營運資料異動或產品製造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新增
或改變,而未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10%者,免
辦理變更。但應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填寫異動申請書,
報請審查機關備查。
另因天然災害、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產生之非經常性廢棄
物,於清理前提出處置計畫書,載明廢棄物產生源、種類
、數量、特性、貯存、清除、處理方式、流向及清理期程
,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免依本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
理變更。屬經常性廢棄物,因特定目的之清理需要,於提
出試運轉計畫(書),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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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相關法規
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99.08.10修正)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格式及應載明事項(92.01.24修正)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收費標準(95.08.17修正)
核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其製程產出物
之認定原則(10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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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相關法規
函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其製程產出
物之認定原則(100.05.09):
環保單位對於事業所提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應謹慎審
理,必要時應請事業提供產品種類、成分、規格、形
態、顏色、數量、照片、用途或流向等資料,以供審
查,並應確認產品之說明屬合理、技術可行且流向無
虞。此外,環保單位與工商登記單位應加強橫向聯繫
,避免發生廢棄物登記為產品情事;而產品之使用不
當或未符合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令者,致造成安
全、環境污染或其他違反情事時,仍應請各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各依權責督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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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關法規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92.06.20修正)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95.12.14修正)
從事事業廢棄物廠(場)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
(96.12.24訂定)
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訓97.04.21修正)
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98.06.05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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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關函示及作業程序規範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程序 (92.01.29函示)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程序(93.10.05函示)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程序 (95.10.05函示)
液體廢棄物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上網申報清理
流向原則 (97.06.06函示)
事業廢棄物清除頻率填報原則(98.02.23函示)
廢棄物及再生資源代碼增刪修標準作業程序(100.08.09函示)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參考指引(100.10.31函示)
33大類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標準作業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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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撰寫 一、對象
二、提報時機
三、格式/項目內容
四、審查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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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填報
本署100年10月31日函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
業參考指引」中已含訂定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
參考指引」,以利各地方環保機關於填報端諮詢時使用。
目前已經訂有代碼修訂之標準作業程序(SOP),因此代
碼之適用性與作業程序有一標準化制度,為符合業者在選
用代碼及環保單位於管理上之需要,亦於100年已訂定
「廢棄物及再生資源代碼分類使用指引與判定原則」,以
為重要之依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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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象(1/4)
(一)大型事業。
(二)下列醫療機構:醫院、洗腎診所、設三個診療科別以上之診所。
(三)登記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十公
噸以上,或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下列事業:
1.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
2.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
3.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電力設備製造業。
5.化學材料製造業。
6.基本金屬製造業。
7.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
8.化學製品製造業。
9.藥品製造業。
10.金屬製品製造業。
11.印染整理業。
12.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13.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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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象(2/4)
(六)印刷業。
(七)電信業:因從事通訊網路設置、維修或保養產生混合五金廢料者。
(八)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之屠宰場。
(九)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二千頭以上之豬隻畜牧場。
(十)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二百五十頭以上之牛隻畜牧場。
(十一)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八萬隻以上之養雞畜牧場。
(十二)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蔬果、畜禽產、漁產及花卉等批發市場之行業。
(十三)其他農業(含農、林、漁、牧業):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五
公噸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產量每年一千五百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
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四公斤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產量每年一公
噸以上之事業。
(十四)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應申請排放許可證,且設計或實際已達最大日廢(污)水產生量每
日一百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之事業。
(十五)政府或民間開發之工業區、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業園區之污水處理廠。
(十六)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
(十七)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
(十八)設有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之事業。
(十九)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三目至第六目設置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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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象(3/4)
(二十)再利用機構
1. 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利用許可之事業。
2.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事業。
(二十一)具有全自動沖洗設備之相片沖洗業:凡從事底片及相片沖洗、列印、放大或其他處理
之行業。
(二十二)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構實驗室。
(二十三)乾洗衣業:使用四氯乙烯或其他公告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從事衣物、毛巾、床單、
地毯、皮衣及其他紡織製品等洗濯之行業。
(二十四)環境檢測服務業:凡從事空氣、噪音或振動等物理性公害、水質水量、毒性化學物質、
飲用水、土壤或廢棄物等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之行業。
(二十五)營造業:
1.第一階段:所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屬自中華民國94年8月1日起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且其興建
工程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或屬拆除工程者。
2.第二階段:所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屬自中華民國96年5月1日起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且其興建
工程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者。
3.第三階段:所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屬自中華民國96年8月1日起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且其興建
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者。
4.符合公告事項一(二十五)2至3者,但所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係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橋樑工程及管線開挖
工程者,得免依規定辦理列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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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象(4/4)
(二十六)建築拆除業:非屬營造業,而對已領有拆除執照之建築物進行拆除工程,且該工
程屬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一日起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者。
(二十七)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取得地方主管機關核發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之機構。
(二十八)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之事業。
(二十九)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西式連鎖速食店(含其分店)。
(三十)資本總額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且產生廢食用油之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
(三十一)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從事提供長期照護、養護等服務之行業。
(三十二)護理之家。
(三十三)其他事業:凡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一公噸以上,或一
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產量每年三百公噸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
月產量平均每日四公斤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產量每年一公噸以上之事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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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報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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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檢具作業架構
判定是否應檢具清理計畫書
提報 變更 異動
審查 備查
解除列管
新設、新提 變更 異動
非屬應檢具清理計畫書之對象
確認提報檢具原由
屬應檢具清理計畫書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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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格式/項目內容
(一)格式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公告事業廢棄物清
理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事業基本資料。
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或營運狀況資料。
產品製造或使用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
事業廢棄物之種類、數量及清理方式。
事業於遷廠、停(歇)業、宣告破產時之事業廢棄物
清理計畫。
有害事業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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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公告事業於辦理提報或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應
依中央主管機關網路傳輸申報系統所定格式及填表說明(網址:
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網(EMS) 」 (http://ems.epa.gov.tw))
填報基線資料後再至廢棄物系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介面按
「同步EMS資料」後,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
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
指定公告事業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基本資料、原物料、
產品或營運資料異動或產品製造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新
增或改變,而未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者,
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依中央主管機關網路傳輸申報系統
所定格式及填表說明填寫異動申請書報請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備查。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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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公告事業擬改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事業於遷廠、停(歇) 業、宣告破產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或有害事業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應於改變前依中央主管機關網路傳輸申報系統所定格式及填表說明填寫異動申請書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備查。
指定公告事業於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異動申請書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方式輸入(網址: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網(EMS) 」 (http://ems.epa.gov.tw) )修正基線資料後再至廢棄物系統辦理異動相關資料,並於列印後用印,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審查機關 。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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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格式/項目內容
指定公告事業於辦理提報或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網路傳輸申報系統所定格式及填表說明(網址:http://waste.epa.gov.tw)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依公告類別選填清理計畫書十種格式: -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 - 廢水、污水、淨水處理廠 - 農業及屠宰業 - 醫療院所及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 - 電信業 - 電力供應業 - 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 - 餐廳、連鎖速食店 - 旅館業(不含民宿) - 營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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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格式/項目內容
4.新提:既設事業不屬原公告 之指定公告事業,惟 於新公告屬指定公告 事業者
3.重提:既設事業屬原公告之指定公 告事業,已檢具事業廢棄物 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於新 公告需重新檢具者
2.變更:指定公告事業有以下列情形之一者: (1) 新增或改變產品製造過程、作業流程或 處理流程。 (2) 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 用方法或設施改變者。 (3) 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或營運擴增及 其他改變足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 加者。 事業於辦理清理計畫書變更時,請檢附變更前後對照表
提報原由說明
1.新設:新公告實施日起新設之指定公告 事業(即已建造完成、建造中、 已完成工程招標程序或已完成工 程發包簽約者)
檢具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資料(須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環保局申請管制編號,再由該等機關核發管制編號。 無法事先取得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執照、開業執照、畜牧場登記證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 書之新設事業,請連線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 資訊網(EMS)」單一入口網站(http://ems.epa.gov.tw)進入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網專區下載〝申請管制編號傳真單 〞,填寫後向所在地環保局提出申請,再由該等機關 核發管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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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格式/項目內容
提報原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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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基本資料填報說明
三、格式/項目內容
1. 請填寫 貴事業(工廠)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之事業(工廠)名稱、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請 填寫可聯絡本案承辦人之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及工廠登記之工廠負責人或法定負責人姓名、職 稱及身分證字號、環保聯絡人姓名、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若 貴機構未曾有任何登記名稱,請說 明之。 2. 請填寫 貴事業(工廠)營利事業登記文件之資本額,無營利事業登記文件者免填。 3. 請填寫 貴事業(工廠)之員工人數,包括廠內固定員工及臨時雇工,但不包括廠外臨時工、外包工。 4. 請填寫 貴事業(工廠)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之事業詳細地址(含郵遞區號;請勿填寫郵政信箱) 5. 請填寫 貴事業(工廠)所在位置之UTM座標,座標之定位請以機構大門口位置為基準作為標準。座標 取得方式:(1)若代為清除之機構符合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可請該機構裝置之機 具協助測量。 (2)可以部分市售房車之配備GPS定位設備,進行機構位址之定位(並非所 有定位設備都能 顯示)。 (3)目前有部分地理資訊公司提供定位之服務,但其詳細內容、細節需另行詢 問。 (4)輸入之座 標格式,例如玉山前峰三角點:東經240760(TWD/TM2-X),北緯2597187(TWD/TM2-Y)。 6. 若事業單位具有子廠資料,請填寫 貴事業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之該子廠詳細地址含郵遞區號;請 勿填寫郵政信箱)、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請填寫可聯絡本案承辦人之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 箱)、所在位置之座標(可參考5之說明)。 7. 公告事業別請由waste.epa.gov.tw查詢填寫。 8. 請依行政院主計處頒布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列出 貴機構所屬之行業分類細類代碼,請至行政 院主計處行業標準分類最新版(www.dgbas.gov.tw/dgbas03/div1all.htm)查詢;若所屬行業為一 項以上者,亦請列出,惟最多限填三類。 9. 清理計畫書核准號由審查機關核定後填寫核准編號。 10. 請檢附相關證照資料,如工廠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執照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 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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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印刷業、再利用機構、桶裝槽車、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原料、添加物、產品(副產品)種類及數量
再利用機構、公民 營處理及清理機構 收受之廢棄物需納 入,並以廢棄物代
碼填入。
1.請依 貴事業生產之產查詢製程代碼,填入「製程代碼」欄,並填入主要產品代碼及名稱、產出量。 2.若有多種產品製程,請分別填入不同製程代碼。
三、格式/項目內容
若原料、添加物及產品(副產品)之計量單位非重量單位,則請填報「單位重量換算」,如 貴事業之產品計量方式為“每月多少片”,請估算每片約為多少公噸,並於「單位重量換算」之「公噸/單位」欄中填入“片”,並於「換算值」欄內填入“幾”公噸。依此即可將每月產品之產生量換算為重量單位。
1.請依 貴事業生產之產品查詢製程代碼,填入「製程代碼」欄,並根據該製程使用之主要原料及添加物代碼及名稱、使用量。
2.不同製程之主要原料及添加物代碼及名稱、使用量需分別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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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及屠宰業:產品名稱及產量
畜牧業僅需填報養豬、養雞或養牛之頭數
屠宰業請上傳屠宰製程
080055 屠宰作業程序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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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污水、淨水處理廠:添加物種類及用量、處理水量、水質檢測
請依 貴事業使用之不同水處理流程查詢製程代碼,填入「製程代碼」欄,並填報該製程使用之添加物代碼及名稱、使用量
370001 廢水處理程序
370002 污水處理程序
360001 淨水處理程序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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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院所及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營運狀況資料(佔床率)、附設餐廳、洗衣部、廢水處理設施、焚化爐、滅菌設施、銀回收設備
廚餘
廢溶劑 污泥
爐渣、集塵灰
三、格式/項目內容
顯影液、定影液、X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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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業:架設工程使用材料種類及使用量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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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供應業:發電使用燃料及用量、發電量或輸配電工程使用材料及用量
請依 貴事業使用之不同發電作業流
程查詢製程代碼,填入「製程代碼」欄,並填報該製程使用之代碼及名稱、使用量。
350001 鍋爐發電程序
350002 渦輪發電程序
350003 引擎發電程序
350009 其他發電作業程序
000003 鍋爐汽電共生程序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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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營業面積、營業額、附設餐廳、
洗衣部、廢水處理設施
廚餘
污泥
廢溶劑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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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連鎖速食店(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西式連鎖速食店(含其分店)) :營業面積、爐口數、使用燃料種類及使用量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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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及建築拆除業:營建工程之類別及施工面積、工程產生土方種類及載運量
營建工程類別 C00001 鋼筋混凝土構造建築(房屋)工程
C00002 鋼骨構造建築(房屋)工程
C00003 建築(房屋)拆除工程
C00004 道路工程
C00005 隧道工程
C00006 管線工程
C00007 橋樑工程
C00008 遊樂區開發工程
C00009 工業區開發工程
C00010 社區開發工程
C00011 其他營建工程
土方土質請填代碼
B1:岩塊、礫石、碎石或沙;
B2-1:土壤與礫石及沙混合物(土壤體積比例少於30%);
B2-2 :土壤與礫石及沙混合物(土壤體積比例介於30%至50%);
B2-3 :土壤與礫石及沙混合物(土壤體積比例大於50%);
B3 :粉土質土壤(沉泥);
B4 :黏土質土壤;
B5 :磚塊或混凝土塊;
B6 :淤泥或含水率大於30%之土壤;
B7 :連續壁產生之皂土;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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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業(不含民宿):客房使用狀況(住房率)、附設餐廳、洗衣部
、廢水處理設施
廚餘
廢溶劑
污泥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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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格式/項目內容 污染關聯表
污染流向關聯清單:描述廢氣、廢水流向等定性資料。
污染物質量明細:描述各防制設備、排放管道、處理設施、放流口、廢棄物清理方式等定量資料。
新增產生廢液製程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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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填報說明
1.貯存設施應符合設施標準規定
2.『貯存地點』如廠內、廠外其他經核可地點
1.請依據「製程代碼」欄分別填報產生之各種廢棄物代碼及名稱、使用量 2.不同製程產生之廢棄物代碼及名稱、使用量需分別填報
事業產出之所有廢棄物種類均需提報,包含免上網申報之項目,如員工生活性廢棄物、廢單一金屬、廢塑膠、廢紙、廚餘
三、格式/項目內容
若在空污製程中有產生廢液需以空污製程編號進行填報 依廢棄物實際清
除頻率填寫,填寫廢棄物每月至少清運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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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填入「製程代碼」欄,並根據該製程產生之各種廢棄物代碼及名稱、使用量分別填報。
不同製程產生之廢棄物代碼及名稱、使用量需分別填報。
事業產出之所有廢棄物種類均
需提報,包含免上網申報之項
目,如員工生活性廢棄物、廢
單一金屬、廢塑膠、廢紙、廚
餘。
最大與平均產生欄位:平均欄
位數值需小於最大欄位數值,
其值不可填寫相同亦不可填載
為0,兩欄填寫之數值亦應為
合理之數值。
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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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填報說明
清除方式代碼請以下列代號表示之。 Y00:該項廢棄物無需清除者以此代號表示 Y01:自行清除 Y02:共同清除 Y03:委託清除
Y21:以管線、溝渠廠內輸送 Y22:非以管線、溝渠廠內投入
Y23: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方式運送至廠外 Y24:以管線、溝渠輸送至廠外 Y99:其他(請簡要說明)
三、格式/項目內容
處理方式代碼請以下列代號表示之。 T00:該項廢棄物無需處理者以此代號表示 T01:自行處理 T02:共同處理 T03:委託處理 T04:納管處理(如納入專用或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
T99:其他(請簡要說明)
中間處理方法代碼請以下列代號表示之。 Z00:該項廢棄物無需中間處理者以此代號表示。 Z01:滅菌處理。 Z02:化學處理 Z03:堆肥處理 Z04:熱處理(除焚化處理外):主要以加熱方式進行事業廢棄物處理者,但不包括焚化處理技術者。 Z05:焚化處理 Z06:物理處理 Z07:固化處理 Z08:穩定化處理 Z09:氧化分解法 Z13:洗淨處理 Z21:廠內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Z22:廠外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Z23:納入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處理 Z24: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 Z99:其他處理(請簡要說明)
再利用管理方式代碼請以下列代號表示之。 廢棄物送至廠外再利用者請選填R02~R05。 R00:該項廢棄物無再利用行為者以此代號表示。 R01:廠內再利用。 R02:公告再利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屬 公告再利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並依公告 再利用方式之規定再利用者。 R03:個案再利用:係指個案申請再利用經主管機關同意,並依該案進行再利用 者。 R04:公告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屬公 告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並依公告再利用方式之規定再利用者。 R05:通案再利用:係指通案申請再利用經主管機關同意,並依該案進行再利用者。 R99:其他(請簡要說明)。
最終處置方式代碼請以下列代號表示之。
X00:該項廢棄物無須採掩埋處置者以此代號表示。 X01:掩埋:將事業廢棄物採掩埋處置者,包括封閉掩埋場、衛生掩埋場及安定掩埋場等。
X02:海洋棄置:指運送一般事業廢棄物至海域投棄或置放之處理方法。
X03:境外處理:將事業廢棄物運至國外處理或處置者。
X99:其他(請簡要說明)。
產生廢液之製程編號: 為配合空水廢毒整合作業新增此欄位,為製程中產生廢液製程之編號,此編號依空氣污染物流向關聯之製程編號進行填寫。
清除頻率: 依廢棄物實際清除情形填寫,填寫廢棄物最小清運的頻率(清運趟次/月數)。
40
三、格式/項目內容
貯存方式: S00:無廢棄物貯存行為 S01:地下貯槽
S02:地上貯槽 S03:桶裝 S04:袋裝 S05:堆置(無包裝材質) S99:其他(請簡要說明)
貯存地點: P01:廠內 P99:其他(含經核准之廠外地點):請說明其地點
貯存設施密閉性: C01:露天 C02:半密閉 C03:密閉
清除方式:Y00:該項廢棄物無需清除者 Y01:自行清除 Y02:共同清除 Y03:委託清除 Y99:其他(請簡要說明) Y21:以管線、溝渠廠內輸送 Y22:非以管線、溝渠廠內投入 Y23: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方式運送至廠外 Y24:以管線、溝渠輸送至廠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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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格式/項目內容
處理方式:T00:該項廢棄物無需處理者 T01:自行處理
T02:共同處理 T03:委託處理 T99:其他(請簡要說明)
T04:納管處理(如納入專用或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
中間處理方法:Z00:該項廢棄物無需中間處理者以此
代號表示 Z01:滅菌處理 Z02:化學處理 Z03:堆肥處
理 Z04:熱處理 Z05:焚化處理 Z06:物理處理 Z07:
固化處理 Z08:穩定化處理 Z13:洗淨處理 Z21:廠內
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Z22:廠外廢(污)水處理設施處
理 Z23:納入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處理 Z24:納入公
共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 Z99:其他處理(請簡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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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格式/項目內容
再利用管理方式:R00:該項廢棄物無再利用行為
R01:廠內再利用 R02:公告再利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
R03:個案再利用 R04:公告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R99:其他(請簡要說明) R05:通案再利用
最終處置方式:X01:掩埋 X02:海洋棄置 X03:境外
處理 X99:其他(請簡要說明) X00:該項廢棄物無最終
處置方式
產生廢液製程編號:請以空污製程編號填寫如
:M01,M02.......... M00:如無產生產生廢液製程編
號時、請填寫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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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貯存設施應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
『貯存地點』一項,如廠內、廠外其他經核可地點,填寫廠外須檢附核可文件
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
產生之廢液以空污製程編號填報,若無空污製程編號、非製程產生之液體廢棄物或非液體廢棄物,請以「M00」表示。
依實際清除頻率填寫。
「廠內自行處理」或「廠內再利用」者,清除頻率為「每1個月至少清除0次」。
依實際依廠內廢棄物產出之實際情形填寫「每月最大總產出量」及「每月平均總產出量」。
三、格式/項目內容
依委託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之許可證文件內容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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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載明:
(一)停止生產時,廠內可能產生或貯存之事業廢棄物數量估計
(二)對於廠內尚未清理完竣之事業廢棄物,所擬定之清理計畫
(三)清理或處理上述廢棄物所需之時間估算
請載明:
針對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火災、逸散、洩漏等相關緊急應變
執行程序、應變設施及相關器材、應變組織、應變措施、急救
藥品、緊急疏散計畫及緊急應變時對外通訊聯絡系統等資料
遷廠、停(歇)業、宣告破產之廢棄物清理計畫
有害事業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
三、格式/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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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依法免設專責
人員或於專責人員
設置生效期限前,
專責人員簽章一欄
得免簽章。
用印欄:依規定方式填報資料後,列印用印。
三、格式/項目內容
填寫人請簽名蓋章並加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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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填報說明
(一)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填報送審
(二)清理計畫書電子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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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確認(EMS) 說明
基線資料填報/確認 填報
新設及新列管,首次登入EMS,基線資料內並無預帶之各污染源資料,所有資料必須逐一填寫。
基線資料填報/確認 確認
已列管之單一污染源事業及屬兩種污染源以上列管事業,基線資料將會由各系統帶入EMS,事業需進行基線資料確認,確認資料正確。
48
http://ems.epa.gov.tw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二)填報內容
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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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
明 事業登入資訊網時,事業應填報/確認之表單共有7張: 基本資料表(表C)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資料表(表A)
水污染處理設施資料表(表T)
(表T不需確認僅供查詢)
污染關聯表(表PR)
製程質量平衡流程圖(圖MB)
事業廢水處理流程圖(圖WF)
(列管狀況資料表(表CS)僅供查詢,請於基線資料查詢選單查詢。)
50
1.點選「基本資料表」
2.顯示使用說明
3.點選下一頁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51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點選須填報或確認之欄位進行填寫
點選問號按鈕
機構名稱、工廠地址、鄉鎮代碼、工廠登記證編號、事業地址、公司或商業統一編號、實際廠(場)地址、工廠地號、營造業的工程名稱及工地地址(地號)等基本資料,皆由管制編號核發系統(EUIC)帶入,如需修改則必須由該機構填妥「修改管制編號基本資料申請單」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環保局申請基本資料修改。
當有多個資料相同且係屬正確時,僅選擇一個確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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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請勾選有無工廠登記證,並在本頁面最下
方按更新鍵。
實際廠(場)資料由管制編號核發系統(EUIC)自動帶入
按下地圖定位,以Google map
進行地址定位。
請勾選有無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並在本頁面最下方按更新鍵。
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資料(或畜牧場登記證、開業執照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證書)不可
皆不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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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分帶座標(TWD97/TM2)取得方式說明
利用居家生活資訊網(http://edb.epa.gov.tw/living/frame.asp)查詢座標
步驟一:請先選擇【定位查詢】再點選【路段地址
查詢定位】查詢
步驟二:輸入欲查詢之地址,按
下[定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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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居家生活資訊網(http://edb.epa.gov.tw/living/frame.asp)查詢座標
顯示滑鼠於地圖上所點之TWD97二度分帶座標
例如:E=320834,N=2776486
步驟三:將滑鼠移至紅色圓點
二度分帶座標(TWD97/TM2)取得方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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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負責人資料部分區分為依工廠
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空污負責人授權之代理人、水
污負責人授權之代理人及毒化
物運作人之負責人等部分,請
依各登記證上登記資料進行填
寫,如有授權代理人則再進行
代理人資料之填寫。
需填寫資料包含:負責人姓名、職稱、電話、身分證/護照號 碼 、 地 址 。
56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依空水廢毒區分相關環保聯絡人資料,共分為:空污環保聯絡人、廢(污)水環保聯絡人、廢棄物環保聯絡人、毒化物環保聯絡人及環境用藥環保聯絡人,依類型不同進行填寫,並請填寫姓名、職稱、電話、手機、電子信箱、身分證/護照號碼、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職稱及代理人電話號碼等資料。
57
確認或填入各相關證件之編號或證號
選擇「確認步驟二」
確認或填入各營運資料
確認或填寫母公司或上級機關(構)之資料:名稱、管制編號、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地址及大門位置之經緯座標,依TM2(TWD97格 式 ) 。
上傳影本資料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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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系統將提供用地類別代碼供選擇,依此代碼進行確認及填寫。
將提供整合工業區名稱代碼供選擇,依此代碼進行確認及填寫。
將提供整合行業別代碼供選擇,請依此代碼進行確認及填寫。
請填寫空污防制區級數,空許可所專用。
請選擇所有權分類及行業分類,此欄僅供空污及水污使用。
請填寫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別代碼及位於自來水水質保護區代碼,水污專用。
請填寫設立、營運日期、資本額及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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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確認步驟三」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填寫空污專責人員應設批次
點選「新增」即可進行專責人員資料之填寫
針對符合之空氣污染防制相關法規做填報,僅空許可專用。
針對廠(場)平面配置圖進行上傳,勾選此資料與空、水、廢或毒系統有關,請參考相關範例,轉貼成圖檔以WORD格式上傳。
針對廠(場)附近相關位置圖進行上傳,參考相關範例,轉貼成圖檔以WORD格式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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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確認步驟四」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針對事業於遷廠、停(歇)業、宣告破產之廢棄物清理計畫進行上傳,參考相關範例,轉貼成圖檔以WORD格式上傳。(廢列管事業由此上傳資料)
針對有害事業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進行上傳,參考相關範例,轉貼成圖檔以WORD格式上傳。(廢列管事業由此上傳資料)
針對相關環保機關許可之證號進行證號填寫,並上傳相關首頁影本。
61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選擇「營造業確認」
如屬營造業才需填寫
(需填寫事業廢棄物清理
計畫書時才會用到)
請依照TM2坐標(TWD97格式)填寫
營造業的工程名稱及工地地址(地號)等基本資料,皆由管制編號核發系統(EUIC)帶入,如需修改則必須由該機構填妥「修改管制編號基本資料申請單」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向所在地環保局申請基本資料修改
針對工程名稱、起造人/申請人、工地負責人、電子郵件信箱、工地電話、施工人數等欄位進行確認填寫。
62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基本資料表(表C)
所有步驟皆完成後,則選擇「確認送出」,便完成基本資料表之作業,往後如有需變更或異動時,方需再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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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2.顯示使用說明
3.點選下一頁
另外共有10種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格式,請依照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格式選擇進行資料填寫。(另化工製程格式包含於製造業格式中,為空許可所專用)
1.點選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製造業、再利用、公民營清除處理專用格式」
64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及公民營廢棄物處理及清理機構(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選用此格式)
農業及屠宰業
廢水、污水、淨水處理廠
醫療院所及長期照護、養護機構
電信業
電力供應業
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
餐廳、連鎖速食店(西式連鎖速食店,選用此格式)
營造業
旅館業(不含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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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針對事業所有之製程進行填寫,如需修正再選擇資料編輯進行新增刪修之動作。
刪除此筆製程資料
進行單筆製程資料之編輯
完成填寫後點選下一頁進行製程原物料、產品、燃料之填寫
步驟一「製程資料確認 」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表示此製程與
空或廢相關
66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進行單筆製程資料之編輯
刪除此筆製程資料
步驟一「製程資料確認 」
此製程與空相關才須填寫,僅與廢相關時則可免填
67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填寫此筆製程資料與空或廢有相關
依空污製程編號填寫,如為廢製程則可以W00形式填寫,如為空製程則以M01、M02、M03…型式,依序編號填寫。
依整合性製程代碼進行填報,點選右邊按鈕即會跳出整合製程代碼視窗供選取。
「製程說明」欄位為廢清書所使用,而如製程與空相關且空製程代碼以“其他”類型填寫時,則亦會將此欄位資料帶為製程名稱使用。
此製程類別欄位亦為空污所使用,需區分事業製程含化工製程或無化工製程,如有化工製程另需選擇屬石化或是煉油類型,並需針對化工製程格式進行填寫,此部分資料皆會預先帶出,如需修正再進行更新動作。
68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步驟二「原物料資料確認 」
進行單筆原物料資料之編輯
完成確認後點選下一頁進行產品之填寫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69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點選「原物料編輯」後將顯示此筆製程所使用之原物料。
點選「修改」將可進行此筆原物料之修正,再按「更新」即完成。
可進行原物料資料之新增。
年用量(請修正成:公
噸/年)*
年用量(原單位)
12 10(包)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空污資料,請依公噸/年單位進行換算,並填入換算後
之值
70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填寫此筆原物料資料與空或廢有相關
點選右邊按鈕即會跳出整合性原物料代碼視窗供選取,如右圖所示。
「其他說明」欄位為廢清書所使用,另外如空原物料填寫“其他”時,則將以「其他說明」資料帶為原物料之名稱。
年用量為空污所專用,最大月使用量與平均月使用量則為廢清書所使用。
需要註明此原物料之單位重量換算,請填入換算值及原單位以便空廢資料之換算。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進行模糊查詢
選擇「選取」即會自動帶入此原物料代碼
71
進行單筆產品資料之編輯
完成填寫後點選下一頁進行燃料之確認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步驟三「產品資料確認 」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72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點選「產品編輯」後將顯示此筆製程所產出之產品。
可進行產品資料之新增。
點選「修改」將可進行此筆產品之修正,再按「更新」即完成。
年產量(請修正成:公
噸/年)*
年產量(原單位)
666 666(公頓)
將顯示原空污資料,請依公噸/年單位進行換算,並填入換算後之值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步驟三「產品資料確認 」
73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填寫此筆產品資料與空或廢有相關
選擇「選取」即會自動帶入此產品代碼
「其他說明」欄位為廢清書所使用,另外如空產品填寫“其他”時,則將以「其他說明」資料帶為產品之名稱。
年產量為空污所專用,最大月產出量與平均月產出量則為廢清書所使用。
需要註明此產品之單位重量換算,請填入換算值及原單位以便空廢資料之換算。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進行模糊查詢
74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步驟四「燃料資料確認 」
點選「燃料編輯」後將顯示此筆製程所使用之燃料。
可進行燃料資料之新增。
年用量(請修正成:公
噸/年)*
年用量(原單位/年)
77 77(公頓)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將顯示原空污資料,請依公噸/年單位進行換算,並填入換算後之值 點選「修改」將可進行
此筆燃料之修正,再按「更新」即完成。
75
基線資料填報(EMS)/清理計畫書設定
基線資料填報(EMS)操作說明~
填寫此筆燃料資料與空或廢有相關
選擇「選取」即會自動帶入此燃料代碼
「其他說明」欄位為廢清書所使用,另外如空燃料填寫“其他”時,則將以「其他說明」資料帶為燃料之名稱。
年用量為空污所專用,最大月使用量與平均月使用量則為廢清書所使用,另需填寫使用燃料之含硫份。
需要註明此燃料之單位重量換算,請填入換算值及原單位以便空廢資料之換算。
製造業、再利用機構、處理機構 製程與營運狀況資料表(表M)
進行模糊查詢